接續了上一篇的風格。
此篇的素材是『彩色鋼筆』與『壓克力顏料』。方邊加快塗鴉的速度,故使用這兩種素材。
標題就暫時定他為【地獄】,這張是縮圖,適合閱覽的大小請往下拉,謝謝。
【地獄】
有一個古老的王國,他們的民風非常的純真。
那裡的人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調配顏料、雕塑、或是使用樂器拼湊著動人的音符。
整個國家的人民都非常喜愛『創作』,然而他們並不知道這個動作在後來會被稱為『創作』。
人民們崇拜著一個神,一個沒有名字的神。
但是神會賦予他們需要的食物、或是他們需要的任何東西。
只有一條規定,一條不可越矩的規定。
神立下了這條法規,並且告訴祂的子民。
在這個有如天堂的國度中,一旦犯下了這條法規。
就是直接將你打入地獄之中。
並且腐朽你的身軀、讓你化身成為一個惡鬼。
永遠的居住在那煉獄裡。
而且是保留著意識的情況下...
那條法規叫做『爭執』。
兩個子民。
這天,維克使用油土塑型,想將那從未見過面的神形體化。
而一旁的迦威看著看著,搖著頭對著維克說:
『神的軀體應該更加的龐大,眼神也應該更加的和藹。』
維克聽了不為所動,繼續著塑著他理想中神的外貌。
迦威繼續著他的批判:
『或許你可以將那多餘的線條在修整一下,我實在無法從這沱泥土中感受到美感。』
維克聽了停下了他的手,轉向了迦威。
兩人起了爭執。
為了從未謀面的神的塑像。
神降下了天譴,將維克與迦威一起打入了地獄。
這兩個爭執的子民被神傳送到了地獄,一個擁有兩個月亮的地獄。
四周圍都是血紅色的岩石,空中還有著一尾看似惡魔的剪影,正在他們的上頭盤旋著。
維克拖著他自己腐朽的身軀,一面對著迦威抱怨。
由於迦威與他的爭執,害他們一同掉入了這個無邊的地獄之中...
迦威十分的慌張,合掌開始祈禱。
想問問神,該怎麼樣才能離開這個血紅色的地獄。
之後神降臨在兩人的面前。但是神的外表都超乎了兩人的想像...
神有著一對血紅色的肉翅,額頭上凸起了四支彎曲的角。
腳掌上的利爪深深的掘入了暗藍色的泥沼之中。佈滿銀色鱗片的表皮上。
似乎有鮮紅色的岩漿流動的一般。
神緊閉著雙眼,對著兩人說:
『今天你認為神是什麼樣子的外貌,神就是什麼樣子的外貌。』
『因為神本來就不是個具象的形體。』
『倘若有時間去爭執神的外表,不如從內心去感受吧,我的子民們...』
後記:
這篇文章中的神,祂的名字叫做『創作』或是你可以稱呼祂為『藝術』。
祂流傳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有很長很長一段時間。
隨著人們的爭執與信念。
祂時常的改變自己的外貌。
有時候祂出現在文藝復興時期,有時候祂出現在後現代藝術。
有時候出現在老翁嘴裡一段口哨的旋律中。
有時候出現在黃昏的夕陽裡。
平常祂則出沒於浮世繪,或是一些由深綠色墨水搭配而成的線條上。
隨著時間的流逝,祂的子民們常常忘卻了祂。
祂的子民只能看到某些『面』的祂,忘了祂其實一直與祂的子民同在。
我不會強求任何人去認同我的觀念。
我真的覺得藝術這個詞沒有那麼的遙遠。
假設藝術真的是個神,神也不該應那麼的遙遠。
祂應該是平易近人的,應該是無所不在的。
與其提起筆作畫、拿起油土雕塑、爾或是彈奏樂器。
我覺得更值得學習的是欣賞與建立信念。
藝術不只是單單存在於一個物化的成品中。
說話的藝術、關心的藝術、養狗的藝術、運動的藝術、政治的藝術或是文字的藝術。
祂可以穿梭於任何的人事物與時間上,只要你願意敞開你的心胸去感受祂。
一千多年前原始人用雙手所捏製的土器,相信當時也沒有人覺得那是件藝術品。
不論是欣賞或是創作,不論是藝術或是意念,祂都應該帶來的是快樂。
祂不該輕易的被扭曲,那怕是一個三歲小孩的創作。
都有他的『真』在裡頭。
所以請你相信我,我們一直都是祂的子民,這是從來也沒有改變過的。
延伸閱讀:
此篇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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